关于对2022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发改地区〔2022〕104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内发改地区字〔2022〕1286号)要求,经查阅材料和现地核查澳门新葡澳京威尼斯,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监管的“包头昆仑国际滑雪场违规占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情况符合销号条件,现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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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发改地区〔2022〕104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内发改地区字〔2022〕1286号)要求,经查阅材料和现地核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监管的“包头昆仑国际滑雪场违规占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情况符合销号条件,现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澳门威斯尼斯网站。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方案》(发改地区〔2022〕104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内发改地区字〔2022〕1286号)要求,经查阅材料和现地核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监管的“包头昆仑国际滑雪场违规占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情况符合销号条件,现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澳门新网站。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公示受理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23号邮编:010020附件: 包头昆仑国际滑雪场违规占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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