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威斯尼斯网站法刊辑要(2020122):《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双月刊)2020年第2期 目录与摘要原标题:法刊辑要(2020122):《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双月刊)2020年第2期 目录与摘要
内容提要:纪检监察学科,是关于纪检监察制度及其发展规律的系统知识体系,是党的活动和国家监察活动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是党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自我、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学的研究对象是纪检监察制度与纪检监察活动。纪检监察学有可能澳门新网站、也有必要作为法学门类下独立的一级学科进行建设。构建纪检监察学科体系应当以纪检监察制度为逻辑起点,以党和国家监督为基础范畴,以纪检监察权为核心范畴,以纪检监察理论为基础支撑,以纪检监察制度、纪检监察活动为体系范围。
内容提要:后土地财政时期出现的财税现实困境暴露出过往经济发展失衡的问题,究其根源,无疑是现存财税制度的供给无法有效应对后土地财政时期的预期。面对财税领域特别是地方财政增量减少的窘况,并不能一味以外延式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方式来解决。应以财税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指导,转变“全能政府”的传统观念,运用财税衡平理念和理论,强化内涵式减支增收财税法制供给与实施保障。只有矫正过往稀缺财税资源粗放使用的痼疾,使财税资源集约化配置,才能产生有效率的高质量经济发展功效。应通过财税衡平法律机制的纠偏,优化财富分配的社会实质公平效能,最终实现新时代社会和谐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理想目标。
内容提要: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中包含了大量背离普通民事法律规则的劳动关系强行运行规则,但这些规则仍属于私法领域,与公法属性的劳动基准存在本质差别。由公权保障实施,是劳动基准的特征之一。将过多的单位义务纳入劳动监察的保障实施范围,分散了劳动基准的公权保护力度,因此,不宜将现行劳动监察事项作为劳动基准的判断依据。对劳动合同书面形式、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用工档案等具体制度规则的分析表明,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大量强行规则并非劳动基准。虽然《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基准关系密切,但其中真正涉及劳动基准的规定并不多,仅在非典型劳动关系调整中略有提及,因此,制定单独的《劳动基准法》,仍有很大的制度空间。
内容提要:网络服务合同是确立网络运营商与用户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户行使及保护其虚拟财产权的重要依托。实务中由于网络服务合同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导致其中存在大量不公平的争议条款,当法律纠纷出现时,严重不利于用户对其虚拟财产权的保护与行使。如何在法律上对网络服务合同进行规制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部分争议类型条款的有效性将是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重中之重。正基于此,在分析网络服务合同与虚拟财产权保护的主要矛盾,探讨网络服务合同中部分争议类型条款之后,对网络服务合同的法律规范提出相关建议。
内容提要: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有“兜底性罪名”的趋向。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兜底性规定既包括兜底性行为内容,也涉及兜底性行为对象。界定该罪的兜底性规定,不能基于存在列举性规定便适用同类解释规则。针对兜底性规定冲击罪刑规范的明确性、导致处罚边界扩张的问题,有必要在厘定保益、考虑关联因素的条件下确立目的性限缩标准。兜底性行为内容是除列举性行为内容以外的构成要件层面的犯罪,兜底性行为对象仅限于刑法调整范围内除毒品、、淫秽物品以外国家规定禁止或限制制作、销售、持有的物品。
内容提要:免于贫困权利的保障不足是贫困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主要原因澳门新网站澳门新葡澳京威尼斯。南疆深度贫困地区是新疆全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应集中力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目前,新疆为打赢“南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制定并颁布了在保障免于贫困权利方面具有一定理论合理性和实际进步性的地方性扶贫法规,有效保障了相关权利。但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免于贫困的权利,仍需积极探索中央和地方相结合的扶贫立法,及时推动保障免于贫困权利的综合性扶贫立法及制定免于贫困权利保障的操作性程序澳门新葡澳京威尼斯。
内容提要:维护社会正义是、媒体与司法实践的共同目标。从系统论看,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助于社会正义的实现。司法案件引导是三者互动的一种常见状态。在司法案件引导中,供给专业法律知识能够促进三者的良性互动。本文以极具代表性的昆山案为例展开案例研究,发现新闻媒体通过法学专家向公众供给专业法律知识、司法机关自媒体向公众供给专业法律知识,能够促进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实现司法案件引导效果。社会正义的维护并非仅靠法治实现,司法与、媒体的互动能够更好地落实法治的正义精神。
内容提要:随着司法信息化战略的推进,新媒介对法官逐渐具有了三重意义。首先,新媒介是法官的传播手段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法官负有实施和宣传司法公开之职责,新媒介急剧提升了传播的速度和范围,但可能会弱化司法文化价值。其次,新媒介是法官的裁判辅助。以智能化媒介为代表的新媒介逐渐被应用于司法审判之中,提升了司法效率,但可能会改变法官认识过程,影响其个案参与程度、理性能力培育和真理判断标准。最后,新媒介正在成为法官之替代方案。新媒介为审判过程引入了技术要素和科学权威,削弱了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主导权、话语权,最终可能会危机法官审判权力资格澳门新葡澳京威尼斯。这三重意义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法官应当合理、适度和理性地对待新媒介,以提升司法宣传效果,发展审判能力并捍卫审判主导地位。
内容提要:共有不动产的执行是实务中的难点之一。其难处主要在于如何处理“析产”所引发的种种争议,对于这些争议的处理解决往往牵涉到“执行程序与诉讼程序”“执行部门的诉讼与另行起诉”“查封阶段与处置阶段”等因素的选择组合,在理论上则存在着“形式审查说”与“有限实质审查说”之观点分歧。以夫妻共有不动产的执行为研究重点,在梳理执行实务中常见应对方式的基础上,就相关争议的处理解决及基本程序的构建进行分析,并对民事强制执行立法草案既有的若干方案作出评价。
李瑞琴(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研究中心)
内容提要:本文基于社会学习理论,探讨变革型领导诱发员工越轨创新行为的作用机制,以及建设性变革责任感在这一关系中的中介作用机制,并依据自我决定理论分析心理安全感在建设性变革责任感与员工越轨创新行为之间的调节作用。利用来自全国多个地区的288份样本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变革型领导对员工越轨创新行为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建设性变革责任感在这一关系中发挥了部分中介作用,而心理安全感正向调节建设性变革责任感与员工越轨创新行为的关系。
1、刊名:《西南政法大学学报》(Journal of Swupl);2、主办单位:西南政法大学;3、刊期:双月刊;4、出版地:重庆市;5、电子邮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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