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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环境污染问题十篇

发布日期:2023-10-19浏览次数:

  目前环境污染问题十篇1、国内首例室内空气装修甲醛污染案。2001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先生昌平八仙别墅的室内环境甲醛污染案作出判决,判被告北京某装饰公司赔偿89000元,并清除污染的装饰材料。这是我国第一例由于室内空气污染引发的装饰工程质量案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2、室内环境甲醛污染损害赔偿案。2000年4月,北京市民秦女士请某装饰公司进行新房装修后,全家4口人相继患病。两次检测室内甲醛均超过国家标准。秦女士在多次与装饰公司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把装饰公司送上了被告席。2002年12月31日,法院对案件进行了终审判决,原告判得119891元。

  3、江苏南京首例家装污染索赔胜诉。2002年1月,南京栗某与家人搬进了装修好的新房。同年4月,栗某与母亲出现头晕、全身乏力的症状, 医院检查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 经检测,室内空气中甲醛超标21倍,氨超标12.6倍,挥发性有机物(TVOC)超标3.3倍。法院裁定装饰工程公司赔偿栗某医疗费、财产损失费等各项费用50065元,并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9000元。

  4、室内甲醛污染家装公司赔偿案。北京市石景山区的金女士,在住进刚装修好的新房后,出现心血管和肠胃系统功能受损等症状,后检测是甲醛超标。于是金女士将装饰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装饰公司赔偿金女士医疗费、检测费等3万元。

  5、甲醛污染导致孕妇流产法院判赔案。2003年底,深圳市怀孕的黄女士住进某装饰公司装修的房屋后不久便流产,检测发现室内甲醛含量超标,黄女士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认为被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赔偿黄女士医药费、检测费的80%计3632.2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6、甲醛超标上海一居民获赔案。 2002年3月,上海市李女士委托建筑公司装修一套住房,可竣工后的房间里甲醛超标,李女士进行起诉。后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李女士在外租赁房屋的费用59000元并修复因检测甲醛含量造成的房屋损坏。

  7、上海张某一家人入住新房一年多,张某却因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血小板减少,消化道、呼吸道出血而死亡。造成这一切的主要原因,竟然是家中的室内装潢和部分家具甲醛高度超标。2004年11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工费、死亡赔偿金等4万多元,并赔偿死者孩子抚养费1656元。

  由于室内环境污染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的生活,广大消费者为此反映强烈。这一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提高室内环境质量、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近年来,国家了一系列室内环境甲醛的控制标准:

  1、 1995年国家《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GB/T16127-1995)》。标准规定了居室内空气中甲醛的最高容许浓度。

  为了控制由于建筑工程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2001年11月26日制定并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提出了对包括甲醛在内的氡、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5项污染物指标的浓度限制, 特别提出了不同建筑工程的不同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分类及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纵贯湖南省境内的湘江、资水、沅江、澧水“四水”和“八百里洞庭”的水资源,造就了历史上的“湖广熟、天下足”,是湖南省的生命之源。然而,因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变化大,以及一些人为的破坏,特别是随着湖南省工农业生产的迅猛发展、城镇化加快以及在此过程中相应的预防、保护、治理措施不到位,湖南省的水污染问题日渐突出。

  2007年环境监测中心在全省主要江河上设置了水质监测站点132个,监测河长5540公里,比2006年增加监测河长1154公里。根据监测及分析,全年Ⅱ类水质河长1481公里,占监测河长27%;Ⅲ类水质河长2479公里,占监测河长45%;Ⅳ类水质河长410公里,占监测河长7%;Ⅴ类及劣Ⅴ类水质河长1170公里,占监测河长21%。污染河段主要超标项目包括粪大肠菌群、总磷、氨氮、挥发酚、石油类、溶解氧等因子。这说明湖南省局部地区水环境严重污染的局面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遏制和治理,水资源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水环境是湖南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花大力气彻底解决湖南水污染防治工作。目前湖南省水污染治理工作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加强环保部门对工业污染企业排污的执法监察;从行政角度加大力度进行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保证运营;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和生态农业建设。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的保护本身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湖南省的水污染防治,属于典型的跨地区水域污染治理,面临的问题较为复杂,资金投入的需求量也非常大。水污染防治的投资渠道及治污工程运行机制的不完善,是湖南水污染治理发展的制约因素,是“水瓶颈”。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水污染治理投融资机制正发生结构性变革:单一的筹资渠道逐步转变成多种渠道,单一的投资主体逐渐为多元化投资主体所取代,我国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资机制呈现出多渠道、多元化的格局。

  湖南省水环境污染治理投入2003年为516013.88万元,占省GDP5010.95亿元的1.03%,2004年为722419.4万元,占省GDP5612.26亿元的1.29%,2005年为899138.8万元,占省GDP6468.64亿元的1.39%。经省提议,湖南省2005年到2007年实施的“环保3年行动计划”,省政府在3年内对省内水环境实施92个重大环保整治项目,3年投资287多亿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湖南省的城市污水排放量和生活垃圾产生量也日渐增加,预计到2010年,全省县城以上城市年污水排放总量将达到20亿立方米,生活垃圾年产生量将达到1000多万吨。而目前湖南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难以满足污水和垃圾处理的基本需求,为解决这一矛盾,湖南预计投资186亿元,力求到2010年,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全省规划出“十一五”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共154个,总投资达325亿元。为解决湘江流域7市污染问题,“十一五”期间,湖南省拟安排在湘江流域的环境治理重点项目有108个,总投资244亿元。此外,为加大对工业污染最集中、最严重的长株潭地区污染防治力度,“十一五”期间,拟在长株潭地区实施环境治理重点项目36个,占全省项目总数的23.4%,总投资149亿元。十一五期间是湖南省环境建设的重要期间,投资需求大。目前,湖南省水污染治理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以下方面:中央财政投入;湖南各级地方财政投入;污染企业环保投入,我国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水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对企业污染治理的强制性规定,便利污染企业的治污资金形成了水污染治理资金来源之一;排污费收入;国际。

  由于水环境保护历史欠债多,各水域环境质量要达标,需加大投资力度。水污染治理资金缺口量大,其主要原因有:

  1、融资渠道狭窄。受“环保靠政府”的传统观念的影响,水污染治理融资渠道单一,还是政府唱主角,市场难以发挥作用,社会资本游离于市场之外,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地方财政和排污收费。地方财政受各种因素制约,投入不足,远不能满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排污收费项目单一,标准偏低,收费资源流失严重,收费金额很有限。

  2、融资机制落后。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资机制应该与经济体制相协调,这是世界各国的共识。主要依靠市场化手段解决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资问题,已是公认的大势所趋。但目前水污染治理项目的投入机制基本是延续计划经济体制,政府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仍然是其融资的主渠道,环境保护市场化程度明显落后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

  3、融资权责不分。现行的治污投资体制没有明晰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环境责权和环境事权,没有建立投入、产出与成本效益核算机制,没有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和“使用者付费”原则,污染治理责任过多地由政府承担,企业和个人免费使用环境资源、环境公共物品和环境设施,没有或过少地承担相应的责任、成本和风险。

  没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民营企业参与水污染治理投资的良好市场竞争机制。在水环保基础设施领域,长期以来,我国采用的是政府投资建设、事业单位管理运营设施的模式,这种政府垄断模式从制度上排挤竞争,缺乏效率。

  污染治理的社会化程度低。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半岛BOB体育在线,大部分污染企业都是自己建设处理设施,自己运行管理,较少考虑通过委托合同方式充分利用社会化分工和规模经济效应,让专业化企业治理污染。由于规模不经济原因,中小企业采取“自己建设和运营设施”的分散治理模式也导致了投资效率的低下。而与此同时,我国环境保护服务业的发展又没有及时跟上,没能为工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提供良好的外部营运环境。

  “十一五”期间湖南省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关键取决于水污染治理投入能否及时到位,为此必须疏通已有投资渠道,开辟新的资金来源。

  “十一五”期间是湖南省环境保护的重要时期,投资需求量大,环境保护投资约占同期GDP的2.42%。只有建立基于市场的多种投融资渠道,形成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负担环境保护费用的格局,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需要。

  1、建立多元化的融资形式。发挥环境财政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加大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环保的投入力度,并重点解决跨行政区的水域污染治理问题,从水域尺度统筹资金使用在加大政府对环保财政投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区域水环境保护专项基金、从事环境保护的企业优先上市发行股票,以及企业的股份合作等形式,实现多元化的环保融资机制,使政府投资和社会融资相互结合、互为补充、扩大环境保护的资金来源,解决目前环保资金紧张,投入不足的问题。

  2、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各级政府要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除环保专项资金外,各级财政安排的环保治理等经费要逐年增加,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债和其他资金用于环境保护。企业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环保资金投入。落实工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以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产业市场化为突破口,加快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吸引国内外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社会资本投入环境保护事业,形成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多元投入的格局。多元化、社会化环保投融资体制的建立,将改变目前政府作为环保主要投资主体的局面,为国内外的企业及个人、金融机构、投资公司、政府等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巨大的投资市场。

  3、形成多样化的投资方式。在多元化、社会化的环保投融资体制下,为各类环保投资主体创造了多样化的投资方式和服务方式,不同的投资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技术能力,选择直接的投资方式或间接的投资方式,也可选择两者相结合的投资方式参与环保投资。这样有利于环保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

  1、明确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法律地位。尽快修订有关环境保律法规,明确“谁污染、谁负责、谁付费”;“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明确工业企业可自己治理污染,也可委托专业化的治污企业来治理污染,明确排污企业和治污企业在污染治理中的相关法律责任。污染治理市场化后,针对不同的委托方式,都能找到法律的责任主体。

  2、创新污染治理市场机制。按照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法制化管理的要求,深化水域内废水、垃圾处理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确保社会公众利益和城市环境效益。建立和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融资机制,无论是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还是城市污染治理设施,其建设和运行都应按企业方式来运作,鼓励各种社会资金投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实现产权的股份化、投资的多元化,明确投资者之间的责、权、利,增加污染治理投资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在污染治理领域引入“特许经营”模式,将污染治理特许权给有实力、有经验的专业化污染治理公司,鼓励专业化污染治理公司实行污染治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等,吸收有实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跨入污染治理领域,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

  3、转变政府在环保领域的职能,建立公开、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因外部性的存在,企业生产和个人生活消费对所处的环境的污染,导致市场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失灵,这就需发挥政府的作用,用政府宏观调控来弥补市场不足。政府在环境保护中扮演的应是裁判员的角色:健全监管体系,实施严格的行业监管,制定切实可行的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开、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投资效率。

  对于我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投资资金,没有找到直接数据依据,所以通过中国环境治理投资总额来间接反映。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研究认为:要使中国的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环境保护投资需占GDP的2%以上;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环境保护投资需占GDP的1.5%;环境污染基本得到控制,环境保护投资也需占GDP的1%。我国2001年到2012年的环境保护投资需占GDP的比例大致呈逐年增长趋势,在1.15%~1.67%之间,属环境问题基本解决。中国经济基础薄弱政府难以保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自上而下决策”的供给制度下,环境投融资机制难以建立起来,导致目前环境保护投资不足,资金使用效率偏低,并且有些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转;银行商业融资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应用较弱,环境保护投资的商业化运作机制有待完善。目前,我国环境污染的治理资金大部分由政府投资,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方面,还没有专项资金半岛·综合体育下载,再加上农村地域污染源分散,污染治理难以达到规模经济,我国农村地域目前普遍经济规模不大、平均利润率不高,吸引资金力量不强,融资困难。我国现阶段环境投融资机制在城市地域难以建立,在农村地域更是步履维艰。

  我国现有的国家制度在面对污染农村的面源污染中存在着空缺,这使得本来问题就非常严重的农村环境问题不但得不到丝毫缓解,而且已经呈现了变本加厉之势,具体而言,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长期以经济发展为中心,追求经济发展和GDP增长成了地方政府的首要目标和政绩考核的标准,整个社会对于环境问题都没有很重视追求经济增长,而忽略环境污染。即使政府逐渐重视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逐步出台一些政策、采取一些措施应对环境问题,也主要是针对城市环境问题,而没有关注到农村的环境现状。在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其对资源、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以及农村在政策制定和资源分配边缘化的双重背景下,国家和社会对于农村面源污染的严重性没有给予充分认识和应有的关注。

  纵观我国数十年来的发展史,“三农问题”产生和加剧的过程也同时是国家在资源分配、政策出台和制度安排不公平,向城市倾斜的过程。牺牲农村利益重点发展城市导致了农村多方面的问题,包括环境问题。现在我们国家已经着力解决“三农问题”,在资源、政策和制度上更多地向农村倾斜,突出表现为农业税的免除等政策措施。但我们还没有从政策和正式制度上给予农村环境问题以足够的重视。

  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已引起社会对于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的充分关注,现有的学术研究对于农村具体的环境污染的治理也提供了有效的智识支持,但是现有对于农村面源污染的研究,要么关注宏观的治理对策,要么是零散的现状描述,鲜见有系统的专门的研究,这客观上阻滞了对于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的解决。

  农村面源污染具有污染面广、隐蔽性强、控制难度大、表现不突出的特点,可引起地下水和河流水域的污染,且量大面广且难以治理。部分地区已经制定治理措施并实施,总体来说效果不太理想,如个别地区对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仅仅是“治标不治本”,缓和一段时间,还会“复发”;个别乡镇和部门对农村面源污染的严重性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农村面源污染的污染源分散面广,防治及监管难度大。国家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想通过改变农业生产习惯来达到治理农村面源污染的目的,但我国农村数量众多,分布广阔,由于某些限制原因,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困难重重。同时国家在农村地区推行沼气建设,某些农村地区发展的沼气池建设只是解决了部分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农用化肥、农药、生活污水、垃圾的污染还是无法得到根本治理。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方式还是高投入,高污染,低产出的模式,这种农业发展方式已经不适合农村环境的保护。面对农村面源污染逐年加重的趋势,急需改变农业发展方式,以达到高产、优质、低成本、少公害的目的。由于我国幅员辽阔,村落众多,不同农村情况各不一样,因此,需要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再予以改进。同时政府相关支持政策,也存在一定问题,如:现有环境法律法规偏软,可操作性不强;经济、技术政策偏少,实用的政策偏少,政策间缺乏协调;执法监督工作薄弱,内部监督制约措施不健全,层级监督不完善,社会监督不落實。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阻碍了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引起了的高度重视。“十一五”将污染减排确定为约束性指标之一,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意志,赋予了污染减排艰巨的历史使命。为了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进一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加大污染减排力度。

  由于当前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尚不健全,许多地方对干部的考核仍主要侧重于经济增长、招商引资等内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把 GDP 增长作为硬任务,把污染减排工作作为软指标;特别是一些基层县市还不够重视污染减排问题的严峻性,没有制订防污减排方案,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具体。

  覆盖各省(区、市)的污染监察体系尚未建立,污染执法主体不明确,污染监察队伍建设滞后,政策法规的实施没有监督保障。现有环境违法行为成本低,环保部门缺乏执法权。

  能源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严重滞后,能耗和污染物减排统计制度不完善,有些统计数据准确性、及时性差,科学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尚未建立。各级政府部门能源统计力度不够,缺乏统计经费,无法满足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

  部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中目前的减排量与其减排能力相差较大,有的连减排能力的一半都达不到。究其原因,一是由于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二是人为因素。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关键性处理设施经常停运;夜间减少进水;部分处理设备损坏,不修复,长期不正常运行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GDP快速增长带来工业COD、氨氮新增量大幅增加;人口数的增加和城市化率的提高带来较大的生活COD、氨氮新增量,火力发电和用煤量增加是导致SO2新增量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占据排放总量的50%以上;同时火力发电、工业和机动车是我国氮氧化物排放的主要来源,占据排放总量的85%半岛·综合体育下载。但在经济发展快速、城镇化率提高较快以及煤炭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仍将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的大形势下,主要污染物的新增量仍然会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工业生产是最重要的污染源。现今的环境政策,尽管其目标是保护环境,但基本是以指令性末端控制为主要手段。这样企业的环境保护目标只是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将污染物从一种类型变为另一种类型。而在这一过程中往往产生了更多其他类型的污染物。因此,环境保护政策应体现市场手段的作用,谁污染、谁治理,推进防污减排指标交易制度的实施。在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利用市场的价格及竞争机制,允许防污减排指标在企业之间自由地有偿转让。通过经济机制的激励作用,使各个企业竞相采用技术改进来降低排污量,在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完成防污减排计划。

  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的过快增长,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按照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要求,合理规划产业布局。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产业升级减少环境污染,以集约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从源头缓解环境压力。大力发展“两高两低”制造业,着力构建环境友好产业体系。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地方防污减排指标完成进度和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降低废弃物排放,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实施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源头上保护环境。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实现增产不增污。

  对违法排污企业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群众强烈反映的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畅通污染减排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发挥民众监督力量。实行污染减排执法问责制,对行政不作为、徇私枉法等行为,追究有关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的责任。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违法排污问题。不定期进行检查。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严格监测制度,提高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水平。

  做好污染减排工作要抓紧建立和完善污染减排三大体系。一是建立科学完善的减排指标体系。做好重点污染源排污数据的统一采集、核定和公布,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及时监控老污染削减和新污染增加动态变化。二是建立和完善减排监测体系。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各省、市(地)半岛BOB体育在线、县(市)也要分层次确定各自监测的重点污染源。三是建立和完善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把强化政府责任作为实现防污减排目标的关键环节,制订出台有利于防污减排的环境经济政策。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控制新的污染源的产生。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一是要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把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评审和审批的前置条件,新上建设项目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二是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三是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整顿新开工项目,加大对未审批先建设、不审批也开工、没验收就投产以及违规审批、越级审批的处罚力度,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企业,要坚决停建、停产。

  实施污染减排是落实环保工作思路的重要部署,是实现环保历史性转变的具体措旎,是环境优化经济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协调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由之路。落实好污染减排,不仅可以优化经济增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而且还可以催生、丰富环保政策措施,深化体制机制变革。

  [1]赵华林.挑战中的机遇――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历史使命、内涵与方略[J].环境保护,2008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环境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城市环境污染问题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十分紧密,涉及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近年来,各地在加快城市环境建设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城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仍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由此引发大量的社会问题。

  作为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中国能源消耗量近十年来稳步增长。一是煤炭的消耗在中国的大气污染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二是机动车保有量和城市人口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而迅速增加,这种趋势在大中城市表现得尤为明显。我国城市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每年全国因城市大气污染导致的超额死亡达17. 8万人。煤气燃烧污染、工业废气、工地扬尘、机动车尾气已成为主要污染源,城市大气污染60%~70%源于机动车尾气排放。世界卫生组织对全世界53个国家272个城市大气进行了测定,中国的北京、兰州等8个城市在全球10大污染城市中榜上有名。因城市大气环境污染而引发的各类投诉不断上升。

  近年来,关于噪声污染的群众举报、来信来访逐年增多。一是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超标,其中高架道路、轨道交通等引发的交通噪声影响更为突出;二是建筑工地噪声扰民不断,矛盾相对突出,是投拆的焦点之一;三是社会生活噪声影响面广量大。由第三产业的餐饮、菜场、商店、文化娱乐场所产生的噪声扰民目前呈上升趋势,主要噪声源是油烟排风机、空调机组、娱乐业及各式展览会的喇叭音响等;四是城市工业噪声污染干扰市民的正常生活。在一些大城市由于地铁、机场和城际高速铁路等轨道交通线附近的居民,认为这些项目距离他们住居的小区太近,已经或将要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引发其高度关切和不满。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不断增加,我国城市固体废弃物堆放量已高达80多亿吨,侵占土地约6亿平方米。全国668座城市年清运生活垃圾约2. 5亿吨,且每年以8%~10%的速度增加。为了处理好城市垃圾,大城市相继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北京市拟建设六里屯、南宫、阿苏卫和高安屯4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由于害怕产生的二恶英污染影响生活,附近居民对此强烈不满。

  又称电子雾污染,已被公认为是城市公害。城市里的高压线、变电站、电台、电视台、雷达站、电磁波发射塔和电子仪器、医疗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和家用电器,都会产生各种不同波长频率的电磁波,人们长期暴露在超过安全辐射剂量的环境中就会损伤健康。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加快,我国水污染加重,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发展超标排放的工业废水和大量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水体的生活污水。近年来工业废水经过治理有所减少,但城市生活污水却有增无减,占水质污染的51%以上。全国600多个城市中目前大约一半的城市缺水,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90%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污染造成的。我国118个大中城市中,有115个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约占40%。水污染降低了水体的使用功能,引发了多种疾病,加剧了水资源短缺。

  (1)经济发展迅速与环境保护相对滞后。20世纪80年代以来,稳定和发展成为中国社会和经济运行的两大目标,经济快速增长所伴随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提高,掠夺性使用自然资源的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国外、境外一些高污染企业也纷纷进入国内安营扎寨。

  (2)城市管理水平低,条块分割严重,政出多门,有令不行,有令难行。城市政府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没有经营城市的先进理念,仅片而追求经济利益,忽视或根本不重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的防治,其结果导致城市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城市形象大受影响,反而阻碍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3)产业结构布局不合理造成环境污染加剧。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步伐加快,重化工业的特征十分明显。近年来,建材、冶金、化工、石化和能源等基础工业增长较快,而它们恰恰是自然资源消费多、“二废”产生量大的部门。

  (4)消费结构不合理使环境污染,特别是大气污染日益严重。由于中国能源消费以燃煤为主,煤炭消费比重占商品能源的73 %,工业燃料的75 %北工原料的65 %,城市民用燃料的80 %,因此,造成危害性很大的以粉尘和酸雨为主的大气污染。

  (5)农村乡镇企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近年来,作为农业经济一部分的乡镇企业遍地开花,由于乡镇企业普遍技术落后、装备水平低、规模小、分布广,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造成有法难依、有法不依,因此,中国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有加速向农村转移的趋势,反过来,农村特别是近郊乡镇企业的污染问题又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水资源、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

  (1)管制措施:最严厉的管制措施是政府颁布法律,认定排污行为为违法,并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非法和合法之间的界线是明显的。但是,由于法律的强制性,即只能制定一个排污标准,因此,有可能造成某些企业失去进一步治理或彻底治理污染的信心。另一种管制措施是向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即谁排污谁付费原则,目前应采取排污即收费和超标加重收费相结合的收费制度。

  (2)税收政策:由国家通过增税或减税来防治环境污染,污染严重的企业所承担的税率要高,而且对特别污染企业还可加征特别税。而对环境污染治理好的企业,则可减免一部分税。通过税收这个经济杠杆达到治污防污的目的。

  (3)财政政策:一是通过信贷杠杆来调整企业防治环境污染的行为,企业防治环境污染的资金或综合利用废弃物的技改项目,可向银行申请低息、贴息;而对污染严重企业进行信贷控制,不接受申请或提高利率。二是由国家和地方财政提供专项资金对污染治理作得好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

  (4)排污许可证制:由政府通过向排污企业发放一定量的许可证,允许它们释放一定量的污染,从而建立起一个买卖允许排放量的市场,由排污企业共同分担治污费用。

  (5)强化和推动城市经营的先进理念,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将整个城市化过程纳入到国家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之中,实施可持续发展城市化战略。

  随着改革开放的小断深入和中国城市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城市化所带来的一系列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影响到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退化、环境污染等外部小经济性己成为经济发展的掣肘。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和措施才能使城市环境污染得以治理.城市建设迅速协调发展,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

  当前,农村突出的三类环境问题:一是现代化农业生产带来的各类污染。二是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造成的人居环境污染。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规模迅速扩大,但在“新镇、新村、新房”建设中,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未能跟上,每年产生约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超过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三是乡镇企业和集约化养殖场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农村环境污染为何愈治愈劣,我想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农村现代化以及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导致目前的环境管理体系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治理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

  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是典型的发展不当和发展不足带来的。解决此问题必须看到一个重要约束一一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可能仍将继续存在,仍然会有相当多的人以小规模的农业经营为生。此约束决定了农村污染治理可采取的措施是有限的。它们首先必须确保农民受益并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活,任何激进的、外部输入性的、单纯管制性的政策都有可能面临失败。许多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等的经验也说明这种问题必须在不影响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速度的情况下统筹解决,即兼顾“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良好”。这与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目标的思路是一致的。

  一是要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和基础体系建设半岛·综合体育下载。基本制度包括有关法规、标准、管理制度及其支撑体系。制订《全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管理制度建设中,应抓好3个重点:首先是逐步推行建设前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和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其次是加强环境保护的机构和能力建设,完善农村环境管理基础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体化。第三是将农村环境保护体现在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计划和规划中。在地方规划中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是推行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自上而下”的筹资机制和“自下而上”的决策机制。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全面贯彻“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政策,推行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自上而下”的筹资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明确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资金渠道和部门责任,使农村的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聚居点的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有明确的资金来源。同时,应加大排污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比例,以体现对受害者的补偿。“开源”之外,必须采取有力的“节流”措施,即要有针对性地解决部门分割、重复建设以及“自下而上”决策等问题。对于农村面源污染这样涉及面广的污染,应将治理资金集中到一个部门统一调配。对于农村聚居点的公共服务资金使用方式和方法,应逐步建立农民自主决策机制。

  三是多方配合扶持建立乡镇企业和农村聚居点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应从财政、税收、信贷、价格等渠道制定优惠政策,降低乡镇企业和农村聚居点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成本,为专业污染治理公司留出足够的市场化条件F的生存空间。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速度的加快,在城市环境日益改善的同时,农村养殖污水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村养殖污水污染问题对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民福利改善的阻碍也将日趋明显。农村生态环境、农产品安全问题以及农村养殖污水污染防治已成为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中新的重点和难点,如果农村养殖污水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建设以和谐发展为主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不能顺利进行。

  农村养殖环境是指以农村居民为中心的乡村区域范围内各种人工改变农村因素的总体。它包括该区域内的土地、大气、水、动植物、交通道路、设施、构筑物等。农村环境保护是指对农业,养殖业或农村环境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活动。由于农村环境是农业,养殖业环境的中心,因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保护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保证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的需要,对提高农村环境质量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及意义。

  目前,养殖废弃物的任意排放。农村养殖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点,造成水质变坏、影响土壤的酸碱性、大气浑浊恶臭,直接影响农业产品的品质,水的性质。危害农业生产,且易传染疾病,影响居民健康。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家庭养殖的传统广大农村几乎家家圈里有猪,院里有鸡。近年来中国养殖业发展很快。规模不等的养殖场遍地开花,但也存在汗多问题。如饲料生产监管不严,滥加添加剂。大多数农民环保意识差,缺乏维权意识和基本的污水处理技术。散户养殖比重大:养殖户为节约成本对粪便,污水几乎不做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农田或水体或露天堆放,造成土壤,地下水的污染。且井的选址与厕所,猪圈,堆粪地相距较近。因此,农村养殖对污水排放对农村饮用水源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种植业废弃物(秸秆)和养殖业废弃物(畜禽粪便)是农业废弃物的两个主要来源。农村畜禽养殖多为无序分散状况,且数量较多,大量畜禽粪尿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造成当地环境(特别是地下水)污染,现已成为农村一大新的污染源。集约化养殖场其污染危害更加严重,畜禽粪便对地表水造成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污染,对大气造恶臭污染,甚至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其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养殖污水长时间渗入地下使地下水中的硝态氮浓度增高,地下水溶解氧含量减少,有毒成分增多,导致水质恶化,甚至丧失其使用功能,同时危及周边生活用水水质。高浓度污水还可以导致土壤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盐化严重降低土壤质量,甚至伤害农作物,造成减产和死亡。

  重金属元素不像有机物污染能被土壤中的微本文由收集整理生物降解,将长期留置在土壤中,导致其含量不断在土壤中增加,从而破环土壤中微生物群落和游离酶活性。研究发现,长期使用中高量猪厩肥会明显提高稻田地土壤中的zn,cu生物有效性,其效态含量分别比对照组增加86.5%,66.8%和42.3%。as总量明显增高。而效态含量增加不明显。可能是饲料中as含量虽高,土壤中点位低。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正在与日俱增。

  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科学发展观是导致污染产生的根本原因。在农业养殖生产过程中,片面追求数量而忽视产品质量,忽视养殖废物大量排放对农村土壤以及河道的污染。大多数农民对科学养殖、环保养殖知之甚少,不能根据生物生长规律、土壤养分状况进行测土配法施肥,只是一味单纯地大量养殖,盲目饲养,结果不仅造成生态环境破环,而且对环境污染严重。养殖污染包括水污染、土地污染,大气污染。最主要的还是水污染较为严重。要解决农业养殖污染比工业污染和大中城市生活污水难度更大,需要通过综合防治和开展生态农业示范工程等措施进行控制。

  目前,我国的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呈现以下特点: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例如,目前对污染物排放实行的总量控制制度只对点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对解决面源污染问题的意义不大;对诸多小型企业的污染监控,也由于成本过高而难以实现。

  目前,环保投入严重不足,仍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业养殖生产资料的产品结构不能适应发展现代生态农业的需要。长期以来,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

  农村城镇化建设还是农村经济的发展,缺乏科学系统的环保规划,没有充分地考虑到当地环境因素。城镇发展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一些小型养殖场“遍地开花”,造成严重的农业资源浪费和水污染。另外,许多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虽然有规划目标,但是一旦考虑经济发展,那些破坏环境的项目出现在经济规划中,就全然不受环保规划的影响;或一旦注意到资金、人力、物力的实际流向时,就会注重经济增长计划,而非环保计划。

  所谓环境监测,是指对通过对人类和环境有影响的各种物质的含量、排放量的检测,跟踪环境质量的变化,确定环境质量水平,从而为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等工作提供基础和保证。环境监测通常包括背景调查、确定方案、优化布点、现场采样、样品运送、实验分析、数据收集、分析综合等过程。主要手段有物理手段,包括对声、光的监测;化学手段,包括重量法、分光广度法;生物手段,及监测环境变化对生物和生物群落的影响。

  随着工业和科学的发展,环境监测的内容也由工业污染源的监测,逐步发展到对大环境的监测,即监测对象不仅是影响环境质量的污染因子,还包括对生物、生态变化的监测。对环境污染物的监测往往不只是测定其成分和含量,而且需要进行结构、形态以及分布规律的监测。同时,只有对物理污染因素和生物污染因素也应进行监测,才能全面确切地说明环境污染对人群、生物的生存和生态平衡的影响程度,从而作出正确的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在过去的几年里,经过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环境监测工作有了明显的突破。例如在环境监测的建设过程中,我国初步具备了中国特色的监测技术,建立了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环境管理体系。并且我国自助建立的环境监测系统在排污减排等工作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为环境质量的提高提供了稳定可靠的技术支持系统。在环境监测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应该保持清晰的头脑,看到它的不足之处。我国当前环境监测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随着经济和技术和快速发展,社会当中不断产生一些新兴行业,对于这类行业进行常规因子的检测是不能反映出实际的污染程度的。虽然有关部门对于一些民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严重的新兴行业制定了新的污染检测标准,但是部分监测参数尚还存在一些漏洞。

  环境激素、重金属等微量有机、无机污染物是对健康和环境污染最严重的一类污染物。但是,目前我们对微量有机污染物的来源、负荷、危害及影响情况了解尚不清楚,监测技术以及分析方法也不能满足当前环境监测的要求。

  环境监测队伍建设滞后和环境监测设备老化是环境监测中存在的另一个主要问题。目前我国的监测队伍人员缺乏,在编人员严重不足,并且设备陈旧,许多环境监测工作都只是浮在皮毛而没有深入开展。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为例,1980作为国家环境保护部直属事业单位成立,成立之初有100人,直到今年,三十四年过去了,人员才从100人增加到190人。整个监测队伍数量明显不足、结构不够合理,难于跟上日益增长的环境监测工作量的需要。从而环境监测职工长期处于疲于应付的工作状态。目前,几乎所有省级监测站都是通过自筹经费临时外聘工作人员,以缓解人手不足的现实矛盾,这些非专业人士在环境监测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漏洞从而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除此之外,在环境监测工作的过程中,先进的仪器和设备是必不可缺的工具,若在这个方面做的不成功,就像物质失去载体一样,即使监测队伍的水平再高也不能完成环境监测的任务。我国目前使用的环境监测仪历史悠久,设备逐渐老化,监测出来的数据是不太可靠的,此外我们缺少快速、应急的环境监测设备,对于突发的环境污染,我们无法立即对相关数据进行检测。监测经费的投入少于预期的标准,使得增加人员编制和设备的配备变得十分困难。因此,环境监测队伍滞后、人员老化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资金不足的问题。

  (3)环境空气监测主要监测项目仍为SO2、NO、NO2、TSP、PM10、O3等常规监测项目,用于霾污染、臭氧光化学污染特征及生成机制、空气污染的健康和生态效应的跟踪评估和控制研究等监测项目尚未有效开展。

  (1)进一步研究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体系,制定国家层面的环境监测规范。继续推进标准分析方法的制定,以保证各类新兴行业污水和废气排放标准的贯彻实施,补充完善各类环境污染的检测参数,争取将标准分析方法系列化,形成针对生物、饮用水源地水质、固体废物、环境空气、地表水、废水、固定源废气、噪声、放射性监测等若干个系列的标准分析方法,使其与先进国家分析方法具有可比性。

  (2)必须增加环境监测财政资金的投入,从而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及时购买最新的环境监测设备。在队伍建设方面,首先要在监测人员的录用过程中严格把关,有计划的引进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同时改善监测人员的工作环境,提高待遇,这样才能留住这方面的高端人才,防止流失海外,并且还能吸引更多的人们投身到环境监测的学习和工作中来。除此之外,要对监测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从而保证他们的整体素质符合现代化监测的需要。在监测仪器的方面,我们需要大面积的引进自动化程度高、方便携带的监测仪器设备,有研究实力的环境监测站可以联系企业研究先进的快速测试仪器,有经济实力的环境监测站可以购买国外最尖端的监测设备。

  (3)完善生态监测技术体系,并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生态监测机制,全面、综合、真实地反映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增加监测因子的覆盖面,以全面反映固定源污染物排放水平。加大对霾污染、臭氧光化学污染特征及生成机制、空气污染的健康和生态效应的跟踪评估和控制研究等监测项目的人员和资金的投入。对于特定工业区域的特征污染因子也应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待生活水平和周围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所以环境监测到的数据真实性以及精确性变得尤为重要。虽然当前我国的环境监测技术已经取得很大的发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环境监测工作者应该勇于接受挑战,提高自身素质,创新思维,不断研究,来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 [科]

  [1]胡冠九.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7,19(4):1-3.

  [2]赵廷宁,武健伟,王贤,等.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1,23(2):67-71.

  我国流域水环境现状令人堪忧,据《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较重,其中,海河为重度污染,黄河、辽河为中度污染,松花江、淮河为轻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虽然企业排污是造成这些流域水环境恶化的主体,但是由于这些企业也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如果只是简单地将一切环境责任归结于企业,则不利于环境问题的最终解决。

  环保部周生贤部长在《第一次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线月)指出,“既要研究制定环境管理政策、环境技术政策、环保产业政策,又要研究制定环境经济政策……形成优势互补、合理配置的环境政策体系”。由于传统的环境管理制度是以命令控制方式向排污者提出具体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或发放排污许可证,这种自上而下的管理手段在实施过程中已暴露出许多局限性,如,所需信息量大,且信息不对称、政府反应迟缓、控制污染的费用效果不理想、缺乏刺激污染削减的动力等[1-2]。因此,研究制订激励性的环境政策和环境管理制度是推动我国污染减排、降低流域水污染风险的重要保障。

  本研究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从我国流域水环境污染状况出发,分析现有环境政策与管理制度的不足,提出推行环境行政合同制度和环境督查制度以及污染公共处理政策等建议。主要研究方法包括文献收集、比较分析、问卷调查、专家访谈以及统计分析等。

  按通常的分类方法,环境政策包括环境管理政策、环境经济政策、环境技术政策、环境产业政策和环境国际合作与交流政策等[3];本研究按环境政策主体之间的关系将环境政策分为管制性环境政策、引导性环境政策和自愿协议性环境政策(环境协议)3种。其中,管制性政策是政府环境管理的基础,并决定着其他环境政策的框架和方向,而且环境管理效果明显,但是管理效率低,可接受性差;引导性政策和自愿协议性政策作为政府管制不可或缺的补充,主要的功能是提高政府管制的灵活性、降低政府管制的成本和扩大政府管制的影响力,通过激励企业研发新的技术和产品,使用减少环境破坏和污染的生产技术或工艺方法,来减少污染排放量,因此,具有较高的环境管理效率和可接受性。

  是指具有强制约束力或强烈要求的环境政策,是我国不可或缺和处于主导地位的环境政策。大部分是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关环境资源的法律法规,强制性地规定经济活动主体在资源开发和各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如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限期治理、总量控制、节能减排等。此外,行政调节也是政府管制的一种方法,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等。该类政策的优点是: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容易形成社会共识,对企业的影响力大;政策内容具有很强的稳定性,管理措施规范、透明度高,应用时不会出现随意,能使企业形成稳定的预期;政策效果明确,管理方式可操作性强。但是,管制性环境政策一旦制定不能轻易更改,其效果取决于政府执行力度和企业接受程度,执行过程需要庞大的执法队伍和大量的执法经费,而且因为针对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地区的企业采取统一的标准而缺乏公平性。

  是指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倡导和要求,主要基于指导、激励和教育,其目标是通过影响经济当事人决策和行为,使资源配置达到“双赢”的状态,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政策、环境技术政策、清洁生产政策以及排污收费、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环保核查(绿色证券)、绿色贸易、绿色税收等正在探索中的经济政策。引导性环境政策的优点是:政府监督成本更低、企业选择空间更大、实现“双赢”的可能性更大、政策发挥作用的持续性更强。然而,引导性政策也有局限性,这是因为并非所有的环境问题都能转化为市场问题,而且引导性政策是建立在完全竞争的基础上的,而现实中可能存在市场扭曲,在这种情况下,引导性环境政策也很难发挥作用。

  是鼓励企业实现比现行环保标准更高的环境表现,它不仅能调动起企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而且还可以降低环境成本,这是对传统管理政策的重要补充和发展,已成为西方国家广泛运用的一种重要环境管理方式,有企业自己制定、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商定、企业与NGO商定以及企业与政府和NGO共同商定等多种形式。目前在我国以企业与政府的协议为最主要方式,协议的内容包括具体的环境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时间表,以及签约方的责任与义务。在企业实现协议目标以后,经政府有关部门评估认可,将给以鼓励(奖状、环境标识、新闻媒体宣传等),甚至给以资金补贴,企业从中可以得到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如果违约,也要受到约定的处罚。

  我国在污染源管理方面的主要制度有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限期治理、集中控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综合整治与定量考核等八项基本制度以及总量控制、排污交易、企业环境监督员三项新环境管理制度。这些环境管理制度虽然性质不同、功能各异,但相互之间存在着十分重要的内在关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时间的渐进关系、内容的层次关系以及整体的网络关系等。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环境保护中“预防原则”最直接的体现,这项制度改变了以往末端治理的思路,转而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我国在2002年通过了《环境影响评价法》,首次以专门立法的形式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是我国首创的一项控制新污染的法律制度,最早规定于1973年《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中。《环境保》重申了该项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是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规定污染源允许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和去向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它是在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事先调控制度,是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的结合体,是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在每一个排污口的具体体现;排污收费制度是“污染者付费”原则的体现,由政府确定排污价格,由市场决定总排放水平,是我国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项环境经济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是督促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水污染物的单位在一定限期内治理污染,是对已有污染源进行有效控制的一项事后补救性管理制度,具有行政管制的性质;集中控制制度是以改善流域、区域的环境质量为目的,根据污染防治规划,按照污染物种类、性质,来集中处理污染,用尽可能小的投资获得尽可能大的环境效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通过采取环境保护责任书的形式,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内容、任务具体化、明确化、定量化,并据此进行考核奖惩;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是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量化过程和具体实施过程。

  总量控制制度是在浓度控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一项比较新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目标总量控制和容量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相比,污染物总量控制能更真实和直观地反映进入环境的污染物数量、有利于防止浓度控制中不合理的稀释排放现象;排污权交易制度是由政府确定总排放水平,由市场确定排污价格,有利于优化污染治理责任配置,在降低环境管理成本、促进企业达标排放、促进企业超量减排、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越性;从2003年起,原国家环保总局就开始试行一种全新的环境管理制度—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希望通过该制度达到企业自主实施环境管理的目的,目前该制度还处于试行阶段,还没有成为日常环境管理的组成部分。

  蒋洪强等对我国主要环境政策执行效果定量评估后得出,目前我国环境政策总体执行效果一般,分数为2.9(总分5分),其中,执行效果较差的环境政策是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4]。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为地方保护主义、重视经济发展。由于污染控制成本过高同时又缺乏相应的激励,出现了地方污染防治条例的缺失和监管不善的问题。同时,面对既定的污染管理条例和环境标准,不同企业采取的对策不同,如服从、隐性抵抗或技术创新等。一般来说,贫穷地区的环境政策执行力度和环境改善程度要落后于经济发达地区。

  我国环境管理制度虽然在控制污染恶化趋势等方面发挥了卓有成效的作用,但在应对空前的环境风险方面也表现出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对环境风险的科学评估不够。如总量控制和目标责任制中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常规指标不能真实反映复杂的环境污染状况和风险;基于单一介质的环境质量评价方法不能真实反映多途径暴露对生态和健康的风险;一刀切的环境管理方法难以实现对具有不同环境风险污染源分类、分级的科学管理;二是对环境风险的预防和预警性不足。大部分地区仍然沿袭“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方式,环境管理仍主要以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被动模式为主;环境监测主要采用的还是常规指标和方法,不能对环境风险进行综合预测和科学预警,难以实现为风险防范服务的功能。

  我国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但对环境管制的经济社会影响评价制度迄今仍是空白,长期以来,我国经常以关、停、并、转中小企业为代价,寻求环境质量的改善,这一做法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加重了各地执行环境保护的经济成本,使环境保护政策难以获得广泛的社会支持,只有建立环境管制的成本—收益分析制度才能有效合理解决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权衡问题[5]。而且,我国目前环境保护政策与科技创新政策的整合性仍然不高,其结果是,工业污染防治仍以末端治理为主。

  命令控制型环境政策是以单方面的行政方式来约束企业排污行为,双方缺少有效沟通,无法调动企业治理环境的积极性。因此,建议推行环境行政合同制度,以合同的方式约定政府环保部门与企业在环境保护中的权利和义务,通过一定的经济激励政策鼓励企业超越现行的环境规定和标准,从而取得更好的环境保护效果。该制度的优势体现在:通过签订环境保护协定,企业与所在地居民和地方政府之间可以建立起互相的信任,从而使当事人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更好地解决环境问题;公众对于不可容忍的环境污染损害和影响可以坚决,对于可容忍的损害和影响,双方可协商一定的补偿或补救措施,也可就污染发生后的处理方式和具体解决方案做出事先约定;对于一些新出现的污染问题,在国家相关标准和规章未出台之前,地方政府可与企业在环境法、民法、行政法等的基本原则指导下,进行协商签订环境保护协定来规制排污行为。

  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29条规定:“企业在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可以自愿与有管辖权的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进一步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协议……”,该法第33条进一步规定:“自愿削减污染物排放协议中载明的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级财政安排的有关技术进步专项资金的扶持范围”,这是我国首次以专门环境立法的方式将环境行政合同制度确认下来,但是对于环境行政合同的相关概念、具体内容、订立程序等在法律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极大限制了环境行政合同的具体运用。笔者认为,作为一项合同制度,环境行政合同应当包括主体、客体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等要素。环境行政合同的主体包括环境行政主体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客体包括生态环境和污染治理措施等。环境行政主体在环境行政合同中除了具有对履行合同的监督指挥权和对违反合同当事人的制裁权,还应承担相应的主要义务,如对相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必要条件或支持,并按照约定给予相对方当事人物质损害补偿或赔偿。

  《环境影响评价法》仅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之前的公众参与权,但对其后的公众参与途径却只字未提。为了督促建设项目的日常排污行为,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环境影响后评价制度的规定,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制度,对评价主体、评价内容和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从高校、研究院(所)、媒体等社会单位招聘企业环境监督员,实行一年一聘,连任不超过3年,并授权监督员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收集整理环保部门和社会公众对企业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企业反映在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还要协助环境执法人员调查,核实所发现的各种问题。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2009年全国环保科技工作会议”上要求,“针对目前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严峻形势,面向污染源头控制、总量削减、达标排放和改善生态环境等科技需求,我国将逐步建立较完备的污染减排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开展污染治理市场化试点”。专业化治污企业承包运营政府出资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或从事治理方案、设计、工程施工、建成后的运营承包服务。我国目前的“三同时”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分散的点源治理模式,实践中造成资金上的浪费。因为污染防治设施从设计、施工到运行和管理,均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而且,许多企业对污染治理方面并不内行,污染防治设施由于缺乏技术指导往往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在某些区域,委托专门的污染治理企业进行集中治理将更加经济和有效。

  刚才,我们观看了全市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污染情况专题片,相信大家心情都很沉重。4月7日,我和环保、市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利用一天时间,到全市主要河道和省政府重点监测的河流断面进行了全面调研。现场的情况比我们看的片子还让人心情沉重,可以说是触目惊心。最近几年,我们召开了不少的环保工作专题会议,3月4日还刚刚召开了全市环保工作会议。4月13至14日,全省重点污染河流治污暨流域环境安全管理现场观摩调度会在临沂和德州召开,对市的工作专门提出了要求。今天,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邀请市五大班子、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领导出席,市、县两级政府负责和分管的同志以及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全市200多家生产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就是要对环保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痛下决心、迎难而上,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打一场环保工作攻坚战,确保环境质量有一个质的变化,确保达到省政府提出的“年底前省控59条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的要求,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空气污染问题。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排放量分别削减5.14%和1.5%,累计完成“十一五”任务目标的90%和131%;境内7条主要河流重点监控断面水质COD、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下降6.3%和2.8%;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7家,日处理能力达到111.6万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36起,取缔非法排污企业162家,限期治理超标排污企业186家;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50.14%,同比提高5.48个百分点。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些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又在不断产生,环境污染的趋势总体上没有根本扭转。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流域水质超标严重。全市20个市控地表水重点监控断面中,有一半不符合Ⅳ类水体标准要求,近三分之一仍属劣Ⅴ类水质。从省环保厅通报情况看,2009年省控59条重点污染河流中,水质达标率不到50%的有13条,我市就占了5条,其中达标率为0的3条河流全在我市,分别是张僧河、北阳河、白浪河,虞河达标率仅为3.2%,胶莱河达标率为30.4%。去年年底,省政府对北阳河挂牌督办并暂缓受理新建项目审批,市也对虞河实施了“流域限批”。其他市控的桂河、丹河、红河、堤河等河流水质也是全年超标。省环保厅要求,今年6月底前,省控重点污染河流水质达不到恢复鱼类生长目标要求的,将实施“流域限批”;多条重点污染河流不达标的,将实施“区域限批”。可以说,我市流域污染治理形势已经严峻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二是工业废气污染问题突出。总的看,我市空气质量虽有改善,但良好率依然偏低,城市上空不时有浮尘“戴帽”,部分区域空气异味明显。分析污染来源,主要集中在“六区”:中心城区北部片区,主要是海龙、恒联、亚星为主体的化纤、化工和造纸企业蒸煮、制浆生产工艺异味以及硫化氢、二硫化碳等废气污染;中心城区东南片区,主要是潍钢集团和华电市发电公司的SO2

  和炼焦废气污染;北部沿海片区,主要是滨海临港化工园和寿光渤海工业园、侯镇工业园聚集的大量化工类企业,因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技术工艺落后而导致的化工废气污染。此外,昌乐朱刘片区、青州弘润石化片区以及高密城区东北片区的炼焦、炼油和浆粕蒸煮废气污染严重,引起群众强烈不满。

  三是投资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少数地方和单位,尤其是基层个别乡镇,为了一时的发展,引进了一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两高一资”项目,承接了一些先进地区的淘汰企业,埋下了很大的环保隐患。有的还变相降低环保门槛,对个别重污染项目蓄意包装,夸大经济效益,隐藏污染问题,以期蒙混过关。在项目落地过程中,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环评手续,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小建大等问题时有发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执行“三同时”规定,特别是在环保设施未建成或运转不正常的情况下,以试生产为名强行投产,使污染物不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就直接排放。

  四是企业违法排污问题严重。一些企业为追求效益,擅自违法降低环保要求、逃避环保监管的现象时有发生。从执法监管情况看,许多企业环保管理措施不到位,跑、冒、滴、漏现象严重;部分企业违法停运治污设施,甚至偷排偷放;少数企业擅自更改污染治理工艺,简化污染治理设施,故意“小马拉大车”;个别企业甚至偷排污泥、废酸和高浓度氨氮废水,严重影响下游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这些问题都有实例存在,都有案可查。

  五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污水总量不断增大,而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目前,全市25%的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重点乡镇和工业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率不足30%。高密市城区和昌乐县桂河上游截污管网不完善,部分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流;虞河下游污水处理厂尚未投入运行,每日约8万吨城市污水直排虞河;大、小圩河流域的潍城区、经济开发区至今没有建设污水处理厂,每天约3.5万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白浪河。寿光污水处理厂、青州清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污水不能稳定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本该去年底完成,延期至现在才进水调试,严重影响白浪河下游水质的改善,也加重了虞河下游的污染。

  六是农业农村环保问题日益显现。近年来,农村污染结构出现新的变化,农业点源污染和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低、养殖业废水废料无组织排放、种植业滥用农药化肥,居民生活环境和食品农产品安全面临严重威胁。特别是工业污染逐步向农村转移,一些乡镇企业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危害农村居民身体健康。

  所有这些问题,有我市产业结构重、历史欠账大的原因,但归根结底是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地方对科学发展理解不深、不透,没有把环境保护摆到和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重开发轻保护、先污染后治理的观念依然存在。极个别领导干部为求政绩,完成指标,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盲目引进项目,片面追求短期经济增长;有的不熟悉环保工作,错误地认为上了污水处理厂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个别还弄虚作假,以图蒙混过关。一些企业缺乏长远目标,只重眼前利益,社会责任感不强;个别企业甚至漠视群众生命健康,毫无顾忌地违法排污,害人害己,贻害子孙。有关部门执法手段和执法力度落后于形势发展需要,特别是基层环保执法监管力量薄弱、技术和管理手段落后,对污染企业难以做到全方位、全时段监管。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其严重危害性,痛下决心,彻底解决。

  做好环保工作,首先必须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这是前提、关键、根本。对各级政府、对各类企业、对广大群众都是如此。

  (一)做好环保工作,是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关系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的核心都是以人为本,目的都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过去我们传统的认识是:发展就要燃烧,烧掉的是资源、留下的是污染、产生的是GDP。而科学发展的要求是:烧掉的资源越少越好,留下的污染越小越好,前者叫资源节约,后者叫环境友好,加起来就是又好又快。令人担忧的是,当前我们仍有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准确把握科学发展的根本目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没有摆正速度与质量、环保与发展的关系,在思想和行动上,没有真正树立起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仍然存在重速度轻质量、重发展轻环保的倾向,还在继续重复那种先粗放、后集约,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这样下去,基本的生存条件都破坏了,还奢谈什么可持续发展、奢谈什么科学发展。刚才,我们看到的专题片足已强烈警示我们,绝不能再走老路了!

  (二)做好环保工作,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选择。市是一个人口大市、工业大市,环境容量相对较小,经济结构偏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矛盾越来越突出。再不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环境压力就会越来越大,发展空间就会越来越窄,我们付出的代价就会越来越高。前段时间,新起专门拿出三天时间,就转方式、调结构问题,连续召开了部门、县市区和企业三个层面的座谈会,明确指出转方式、调结构不能停留在嘴上、稿上、文上,而是要有具体行动,体现“痛”字、“狠”字,体现刻不容缓。因此,必须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转型的强大推动力和重要抓手,把环境保护与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污染减排与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环境治理与保障改善民生更加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落实污染控制、生态保护等措施,促进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增长方式,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资源、环境的协调统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三)做好环保工作,是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实现长久发展的重要前提。从古至今,谁都不能脱离社会责任,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不可否认,在座各位企业家对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在增加经济总量、缴纳税费、解决就业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对你们也是关怀备至、呵护有加、高看一眼,甚至厚爱一层。但这些都不能成为对社会、生态环境和员工群众不负责任的借口。企业要想办成百年企业,要想长久生存发展下去半岛网页版登录入口,不解决污染问题不行!任何一家企业都不能对自己产生的污染视而不见。昨天,我召开了一次服务业发展座谈会。通过座谈,我发现我们的企业家越来越成熟。其中,潍百集团负责人谈到了四点:一是企业的素质竞争越来越高;二是系统性能力决定企业生存系数;三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越来越明显,社会对企业的要求越来越高,没有社会责任的企业难以生存;四是人性化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我觉得这几条对我们企业家都很有启示意义,每个企业家都要认真考虑今后自己应如何竞争,应担负起什么样的社会责任。最近,环保部披露国控企业环境违法名单,省有6家企业“上榜”,我们市占据了3席。如果监测手段到位的话,我们被通报的企业可能会更多。我想请问一下有违规排污行为的企业,你们在排污的时候,是否顾及到了周边百姓的感受?是否考虑到了子孙后代的健康?我们的企业家必须扪心自问、深刻反省。若以损坏市环境、损坏群众健康来换取企业发展,这种企业完全没有必要、也不需要存在!

  (四)做好环保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当前,人民群众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诉求越来越多。据统计,近几年代表、政协委员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提案及社会来信来访每年都保持了15%以上的增长,2009年全市环保系统受理各类环境案件2522件,环保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生态是生存之基,环境是发展之本。创造优美、干净、舒适的生活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住青山碧水,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最根本、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成为增加人民福祉、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

  (五)做好环保工作,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涉及到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已有20多部。《环境保》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环境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从2007年开始,国家也把污染物减排纳入了目标考核,并建立了严厉的问责制度。省、市主要领导在大会小会上也多次强调,污染物总量减排是约束性指标、刚性指标、指令性指标,不能改变,必须坚定不移地落实,否则就要“摘帽子”。虽然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工作考核上有具体措施,但时至今日全市环境污染的现状仍然让我们感到痛心。这不能不说是各级政府工作的失职!我们扪心自问,是否对得起头顶上的乌纱帽?是否对得起党和人民的重托?最近,国家环保部明确提出,要建立严格的环保模范城市退出机制,一旦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出现由环保部通报的重大违法案件,或者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没有完成,将被取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其申报资格也将被暂停两年。如果我们的环保工作再这样发展下去,市对外宣传引以为豪的这项荣誉也就丢掉了。今天,市政府还要与重点流域区域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签订责任书。签了责任书,就是立下了军令状,市政府要进行督查,工作不力的要问责。希望大家给予高度重视,拿出壮士断臂的气魄,向一切环境污染行为开战,还市大地一个天蓝气清水绿的生态环境,为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今年是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的决胜之年,在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减排目标任务的同时,当务之急是要围绕省政府提出的“年底前省控59条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的任务目标,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流域污染和空气异味污染问题。总的要求是:河流水质方面,6月底前,确保虞河、北阳河、张僧河、白浪河、胶莱河、桂河六条污染河流全部实现恢复鱼类稳定生长;年底前,上述河流水质全部达到省控年度最低标准,红河、丹河、堤河水质也要同步达到恢复鱼类稳定生长目标。空气质量方面,年内基本解决重点区域空气异味污染问题,明年底实现所有区域空气无异味的目标。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力推进污染物减排。污染物减排是国家“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是考核各级政府的约束性指标。从前几年的情况看,我们的任务相当繁重,形势非常严峻。特别是今年我们又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这是我们促增长必须要做的事情,但我们同时要看到,按照这个安排,今年污染物排放增量很大,致使减排任务更加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污染物减排放到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负起应有的责任,确保完成好“十一五”减排任务。一要认真落实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总量减排计划指标,把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重点单位、行业和企业,跟上调度检查,确保完成。二要继续抓好工程减排。按照年度减排任务半岛BOB体育在线,今年全市共确定了54个COD、75个SO2

  重点减排工程项目,这是完成减排任务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也是国家和省里考核核查的主要依据。各县市区、各企业要加大投入,抓紧购置安装先进的治污设备,赶工期、赶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工、投入运营。三要落实结构减排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凡未按要求建设治污减排设施的项目一律不能投入生产。坚决依法取缔小火电、小化工、小塑料、土炼油等落后产能和“十五土小”企业,而且不能死灰复燃,以总量减排倒逼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四要强化管理减排。积极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按照以县市区为单元的模式,首先在城区“四区”开展,今年要完成方案制定和排污单位的确权工作,明年开始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试点。要在搞好监督、检查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对最终不能解决排污问题的企业实行关停。

  (二)严格新上项目环评。要把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紧密结合起来,严把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关,有效控制污染项目转移和结构性污染,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拒之门外,努力实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坚决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有效控制和限制重污染工业的发展。全市范围内一律禁止新建木浆造纸、化学浆粕等严重污染水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在水源地保护区和6条重点污染河流流域内,一律禁止制革、染料、农药、医药中间体、化工、电镀、漂染等增加排污总量、影响水环境质量的新、扩、改建项目;各级各类化工园区凡综合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一律禁止审批建设有废水排放的化工项目;全市化工、医药类项目环保审批上收一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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